2021年9月28日,生命科学学院开展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建设专项教育启动会。
会议学习落实蚌埠医学院医学科研诚信与作风建设专项教育要求,学习落实教育部关于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通知精神、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学习落实《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等。
会议要求,生物医学科研人员在进行项目申请等科研与学术活动时,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学历、工作经历、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证明、引用论文、专利证明等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会议要求,医学科研人员在引用他人已发表的研究观点、数据、图像、结果或其他研究资料时,要保证真实准确并诚实注明出处,引文注释和参考文献标注要符合学术规范。在使用他人尚未公开发表的设计思路、学术观点、实验数据、生物信息、图表、研究结果和结论时,应当获得其本人的书面知情同意,同时要公开致谢或说明。
会议要求,医学科研人员在发表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过程中,要遵守《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和学术论文投稿、著作出版有关规定。论文、著作、专利等成果署名应当按照对科研成果的贡献大小据实署名和排序,无实质学术贡献者不得“挂名”。
会议强调,医学科研人员作为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要充分发挥言传身教作用,在指导学生或带领课题组成员开展科研活动时要高度负责,严格把关,加强对项目(课题)成员、学生的科研诚信管理。
会议强调,导师、科研项目负责人须对使用自己邮箱投递的稿件、需要署名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对科研成果署名、研究数据真实性、实验可重复性等负责,并不得侵占学生、团队成员的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学生、团队成员在科研活动中发生不端行为的,同意参与署名的导师、科研项目负责人除承担相应的领导、指导责任外,还要与科研不端行为直接责任人承担同等责任。
生命科学学院加强学术伦理教育和学术规范训练,在新教师入职、研究生入学等关键环节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强化医学科研人员的科研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弘扬科学家精神,学习著名医学科学家事迹精神,用感人的医学科研故事感染和鼓舞师生做新时代科学家精神的弘扬者和传承者,加强学术共同体建设,营造求真务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水到渠成的创新文化。
会议学习《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号)《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破除论文“SCI至上”,发挥好科技评价指挥棒作用,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科学研究规律,抵制急功近利和短视思维,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以量取胜的科研评价局面,让广大生物医学科研工作者回归初心,努力构建以科研质量、科研绩效、科研贡献为导向的分类评价科研考核生态,坚决推进扭转“唯论文”“唯影响因子”的不良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