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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暂行)(2018年9月修)
发布时间:2023-02-17 浏览: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和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2507号) 文件精神,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好;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临床实践优秀,发展潜力突出。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如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或公益活动等)。

二、论文要求

1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公开发表(见刊或在线发表,发表在一类期刊的论著可以是第二、三排序人),论文内容与本专业密切相关。其中,SCIEISSCI收录的论文根据影响因子和论文类别进行分区记分。

2、论文第一作者单位为蚌埠医学院或蚌埠医学院附属XX医院。

3、论文分值累加不超过上一类别评分标准。

4、在同一期期刊发表多篇论文的,只选用一篇参评。

三、获得专利权或主要成员

专利权归属蚌埠医学院或蚌埠医学院附属XX医院,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第一发明人。

2、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

3、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专利授权主要成员

获得专利权得分由评审委员会测评打分。

四、课题和科研成果要求

科研成果及获奖单位为蚌埠医学院或蚌埠医学院附属XX医院,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

1导师主持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主要成员。

2校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主持人。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获得市厅级奖励。本人有获奖证书。

课题申报和获得科研成果得分由评审委员会测评打分。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学术影响(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且不在本细则规定范围内的科研成果,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可以加分。

五、学术交流要求

学术会议报告交流或获奖由评审委员会认定。加分项有3类:一是按国家级、省级学术活动或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二是国家级会议论文获奖、墙报或投论文摘要;三是省级会议论文获奖、墙报或投论文摘要。

六、社会活动和表彰

1社会活动获奖”指在市级(或校级)及以上艺术、体育等科技、文化类竞赛性活动中表现优异,获得个人奖励;或获得团体奖励,本人排名位列前三,不累计计分。同一项目加最高分,不同项目可累计。由辅导员和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

2、获国家级、省级、校级荣誉称号获表彰计分见附表。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1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者;

2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受到纪律处分者;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

4有论文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5有补考科目者;

6处于休学期或延长学制者;

7其他不宜参评者。

八、本细则由蚌埠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表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

评分指标

分值计算方法

德育素质

获荣誉称号或表彰,不累计计分。

由辅导员和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

国家级20

省级10

校级累计最高加5(校级优秀学生干部3分、优秀共产党员3分、优秀团干2分、优秀学生2分、优秀团员1分)

成绩

学业成绩

成绩≥90

20

90>成绩≥85

15

85>成绩≥80

10

其他

中期考核优秀、良好、合格

分别5分、3分、1

国家计算机二级通过

3

英语六级通过

5

临床、口腔专硕执医通过

5

论文

一类期刊

SCIEISSCI收录

 

影响因子≥5

论著每篇60分,其它40

第一排序人按100%计分;第二排序人按40%计分;第三排序人按20%计分

5>影响因子≥3

论著每篇40分,其它30

3>影响因子≥1

论著每篇30分,其它20

影响因子<1

论著每篇25分,其它15

其他Ⅰ类期刊

MEDLINE收录

论著每篇25分,其它15

二类期刊

论著每篇20分,其它10分,第一排序人

三类期刊

论著每篇15分,其它8分,第一排序人

四类期刊

论著每篇8分,其它5分,第一排序人

课题

一类、二类课题

排序第1-3位分别403020分;参加4

三类课题

排序第1-3位分别302010分;参加2

四类课题

排序第1-3位分别15105分;参加1

五类课题(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与该项其他课题不重报)

校助8分,自筹4分;

学术交流

 

学术会议报告交流或获奖

由评审委员会认定

国家级:学术活动或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加10分;会议论文获奖一等奖10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2

省级:学术活动或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加5分;会议论文获奖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

专利

发明专利

每项20

第一发明人100%计分,第二50%计分,第三30%计分,参加10%计分

实用新型专利

每项 10

外观设计专利

科研获奖

省部级及以上(一等奖前8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6名)

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参加2

市厅级(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4名)

一等奖20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参加1

社会

实践

活动

活动获奖

仅限团体和个人前三名者,不累计计分

同一项目加最高分,不同项目可累计计分

由辅导员和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

国家级第一名(或一等奖)10第二名(或二等奖)6第三名(或三等奖)4

省级获奖分别为643

校级获奖分别为432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1

校运动会1-3名分别为432分,4-61分。









说明: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课题立项、科研成果和获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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